發佈時間:13/11/2017
1. 適用範圍
於2018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間舉辦之金曲、流行曲、粵曲、地方戲曲、折子戲等項目。
2. 申請資格
在澳門註冊成立及依法運作的非牟利團體。
3. 非優先或甚至不獲資助對象/項目
1) 在澳門註冊成立未滿一年的非牟利團體;
2) 不符合申請者辦會宗旨的項目;
3) 在澳門特別行政區以外地區舉辦的項目。
4. 申請期限
2017年12月1日至12月29日,提前或逾期之申請均不受理。
5. 遞交申請文件
填妥基金會資助申請表格,並附同表格丙部分所列明之文件到本會辦理申請手續。詳情請參閱本會於2015年10月27日公佈之《支持曲藝活動之新措施》(2016年)通告及《曲藝活動申請資助的一般指引》2015年版,有關資料、申請表格及參考範本可在澳門基金會網站瀏覽及下載。
6. 諮詢及協辦申請服務
為提供更便捷的服務,本會在上述期間特設“曲藝活動申請”服務專區,安排專人協助辦理申請手續。
註:申請機構代表人請帶同由身份證明局發出之“已成立社團之領導架構證明書”、代表人身份證明文件副本、銀行賬戶資料以及機構印章,本會安排專人即場協助辦理手續。歡迎預約辦理。
申請地址:澳門新馬路61-75號永光廣場7樓澳門基金會
辦公時間:星期一至四:09:00—13:00,14:30—17:45
星期五:09:00—13:00,14:30—17:30
(澳門公眾假期及豁免上班日除外)
服務專線:區小姐(電話:87950965)或張先生(電話:87950981)。
電郵:ds_info@fm.org.m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