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基會撥款兩億元與科技基金推科研科普 特別資助計劃六月起申請
發佈時間:07/07/2014

澳門基金會早前一次性專項撥款兩億元予科學技術發展基金,助其推出《科研及科普儀器設備特別資助計劃》,該計劃六月起接受申請,共提供兩億元無償特別資助供本澳各校申請購置科研及科普儀器設備。計劃每套科研及科普儀器設備的金額上限分別為兩千萬及二十萬元,預計科研申請下年首季可知結果。


計劃說明會高等院校專場昨午於科技基金舉行,科技發展基金行政委員會主席唐志堅、委員陳允熙及鄭冠偉出席。


計劃只資助購置儀器,設備的消耗性材料、實驗室裝修配備、保養、人員培訓及軟件使用年費等皆不納入資助。計劃分為科研儀器設備、科普儀器設備兩大類,申請金額、對象及申請期詳見附表。



科研儀器設備

科普儀器設備

對象

本澳高等教育機構

本澳高等教育機構及中小學校

用途

科學研究、技術及產品開發

科普活動

各份申請金額

(澳門元)

20萬至2,000萬

1萬至20萬

申請期

2014年6月1日至11月30日

2014年6月1日至8月31日


一個申請僅能對應一項申請標的,購置數量以符合實際需要為限,各申請人可提出購置不同儀器的申請,而儀器必須用於科學研究、技術及產品開發,以及科普活動上。提高工作效率,該計劃多項執行手續採用電子方式。

計劃說明會中小學校專場將於今天(5月30日)舉行,屆時將向校方推介採購三維打印機,希望學生盡早接觸該革命性技術。


《科研及科普儀器設備特別資助計劃》小資料


評審程序:設現場考察、面談、諮詢外聘評審專家意見等評審程序,超過六百萬元的申請須經行政委員會建議及信託委員會三分之二成員投票贊成後,由行政長官批准。


評審指標:儀器設備的必要性、使用率,申請單位過往、現在及未來的研究內容,以往科普活動情況等。


執行程序:收到獲批通知後,校方須簽訂同意書,然後按規定開展採購程序。


原則上要至少貨比三家,倘遇儀器僅有一個本地代理、生產商沒任何代理或無法找到三個供應商等情況,只要提供解釋證明便不受此限。科技基金負責監管校方是否依足程序行事及按規定運用資助,如遇採購過程存在欺詐,則涉及刑事責任,會要求徹查。


詢價後校方申報中標價及付款方式,及上傳供應商發票副本,完成以上程序,科技基金始開出支票發款,及後校方要提交財務報告或年度報告。